- 發布單位:評估管理組
建築物含有石綿之建材,如不去破壞它的結構,原則上不會對居住者之健康造成影響。惟含有石綿的建材於拆除時容易產生石綿粉塵,吸入人體將造成危害,其建築物拆除作業應依據內政部「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」規定,設置拆除前之施工勘查報核、作業環境防塵措施、拆除中對環境及施工人員之污染防護及廢棄物處理規定。
民眾如有含石綿建材拆除需求時,建議委託合法營造業或拆除業者拆除處理,並交合法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業者代為清理,以避免民眾自行拆除時有吸入飛散石綿之疑慮。
(一) 可處理石綿廢棄物之處理機構
全國可處理「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(廢棄物代碼:C-0701)」之處理機構,均採「固化處理」後掩埋,聯絡資訊如下:
表 1 可受託處理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之處理機構
機構名稱 | 聯絡電話 | 公司地址 |
---|---|---|
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| 07-6228422 | 高雄市岡山區中山南路308號 |
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| 03-4737311 |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大潭南路288號 |
(二) 可運送石綿廢棄物之清除機構
可至環保署「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」-「各類清理機構查詢」中,點選「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」輸入廢棄物代碼(細碼):C-0701查詢。